其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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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蒋海明 on 02 Aug 2007 | Tagged as: 其它
前几天,我们参加了一个朋友聚会,其中的一对朋友是几年前来新西兰的。男的原来也是国内大学毕业的,女的我不清楚。但他们来新西兰这么多年了,两个大人都基本不会讲英语。
我想,既然移民来了新西兰,而且还受过高等教育,即使不是为了工作谋生,无论如何也要学好英文。否则活动空间就很小了,生活很不方便的,而且根本就无法融入新西兰社会。
那天晚上,我老婆跟那个女的聊了很久。我们回家后,我老婆跟我说,那个女的问我们家里谁做饭洗碗之类的问题。我因为平时生意比较忙,空下来还要搞网站,写文章等等,很少做家务。我老婆对我很好,家务的事情从来都不跟我计较, 而且还要带孩子。那个女的了解到这个情况后,就跟我老婆说,“不要对他太好了, 男人都一个样”。
我问老婆,他们夫妻关系怎样。她告诉我说“关系一般”。于是,我跟老婆说,“如果她的婚姻生活不是很幸福的话,她是没有能力教你如果做到婚姻幸福的,她只能教你她的婚姻是如何失败的”。
其实,生活的很多方面都是这样。如果你要创业,你就要向创业成功的学习,如果你想幸福,你应该向生活幸福的人学习。但是,你是否注意到,很多时候,在你想要创业,或者计划做一番大事的时候,很大的阻力可能会来自于你的家人或身边最亲近朋友。 他们会反对你做这个,反对你做那个,他们可能是真心为你考虑,希望你避免承受失败的痛苦。如果他们无法给你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帮你成功的话, 让你避免失败的痛苦也许是他们唯一能够帮助你的地方。就像我那个朋友的老婆劝告我的老婆一样。
如果这样的事情下次发生在你的身上,我想提醒你一下,他们自己是否有资格教你幸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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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蒋海明 on 28 Jul 2007 | Tagged as: 其它
昨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很有趣的心理学测试结果报告,对我们做网络营销的人应该有一点启发。
美国的心理学家曾经作过这样一个测试:100美金,让两个原先互相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分。由其中的一个人提议这100美金的分配比例,而由另外一个人决定接受对方的提议还是拒绝。如果接受对方的提议,那么100美金就按照第一个人的提议分配。比方说,如果对方提议55开,那么大家各拿50美金;如果对方提议64开,那么提议方拿60美金,接受方拿40美金。如果接受方不同意提议方的建议,那么大家都没有钱拿。
测试的结果是,如果是55开的提议,那么一般都能够接受, 64开也不是太差,73开就比较困难了,到82开的提议,那么接受方就完全拒绝了。为什么?因为他觉得不公平! 为了满足他心目中的公平原则,即使完全放弃20美金,他也无所谓。
后来将这个测试放到一些不发达的国家做, 你猜结果怎么样? 结果完全一样!在这些欠发展的国家,20美金可能就是他一个月的收入。但是一旦他认为这样的分配不公平的话,他宁可放弃1个月的收入! 也就是以两败俱伤的行为来达到公平的结果。
这个测试报告所揭示的意义在于,在你做网络营销交易的时候,一定要考虑这样一个带有普遍性的人类心理特征—追求公平的权利。这在人们的日常人际交往中一样重要。 如果你在与人交往的时候无法做到公平的交易,你就有可能冒两败俱伤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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